一、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人员落户人才中心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来中心验证落户材料。(无学位证的需到学校开具为何无学位的证明)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市公安局在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附近,从人才中心乘Y8路、85路直达。)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和工作介绍信来相互传递和衔接其人事关系。
二、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紧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通信工程、通讯技术、通讯与信息技术、通讯与网络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加工、药学、药物制剂、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电气技术、精细化工、化学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模具、高级护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现代物流)人员落户人才中心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持毕业证、户籍证明、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劳动部门鉴证)来中心验证落户材料。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市公安局在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附近,从人才中心乘Y8路、85路直达。)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和工作介绍信来相互传递和衔接其人事关系。
三、持有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大专学历人员落户人才中心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持毕业证、中高级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需经劳动部门鉴证) 来中心验证落户材料。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中高级职称证书、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市公安局在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附近,从人才中心乘Y8路、85路直达。)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和工作介绍信来相互传递和衔接其人事关系。
办理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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