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辞职下海已经不是新闻,公务员带着工资“跳槽”,感觉不好还能回来却是闻所未闻。湖南省人事厅近日出台政策,辞职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务员可以享受国企职工待遇,最高领取5年基本工资补偿。中途想回机关的,只需交回辞职费即可。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给有志者系上“安全带”。
湖南这项举措的用心可能是好的,但效果恐怕不好,甚至相反。
公务员辞了职还能领取基本工资,不知是否合法?财政如何列支?倘若中途回头,算是复职还是重新录用?这种辞职是真是假很难说。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程序,而在于影响与后果。进入市场经济了,劳动力的流动已经成为常态,流动就有风险,都是劳动者自担。公务员辞职下海也不能例外,凭什么就由政府系上“安全带”呢?莫非还承认他们有特权?公务员“安全”了,其他人呢?政府不可能都管。这就势必出现不公平,就很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
如果说政府苦于裁减冗员的阻力,又有心用人才去扶持民营经济,无奈中出此“优惠”政策,恐怕也欠周密考虑。系着“安全带”下水的未必是人才,下了水也未必专心“游泳”,他们随时可以调头回游,重新上船坐吃皇粮。如此折腾,不仅政府没有减负,连被扶持的民企也不会满意,何苦来?
公务员带薪辞职是一种可以预见的失误,建议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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