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历不等于能力,人们已不再有多大争议。但对于经历是否等于经验,几乎还没有什么讨论。大概是人们认为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或是根本就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然而,经验与经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内涵,两者有联系,但存在质的区别。并且,当经验被用作评判标准时,正确地理解两者的关系、区分两者的不同,就显得十分重要。
浏览一下时下大小公司、企业的招聘广告,你会发现,其中对所谓工作经验的要求其实是对应聘者工作经历的要求。几乎所有的招聘广告都是例如“在某某行业多少年的工作经验”,或“曾经在怎样的外资企业或怎样的大型企业任过职”,如此之类。可以想见,招聘企业的本意肯定是希望应聘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他们的表述显然是对应聘者工作经历的要求。无疑,众多企业是混淆了经验与经历的区别,将经历同经验画了等号,误把经历当经验。
我们知道,经历是一个人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历史轨迹。而经验是一个人从自己的经历中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并且,一个人能在自己的经历中获取多少经验,主要取决于他(她)的学习能力的高低,取决于他(她)是否善于学习,是否善于思考、善于总结,而不在于他(她)经历的长短。在现实中,我们处处可以发现,一个有较高的潜在学习能力的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应有的知识和技能。而有些人做一项工作许多年,甚至是一辈子,也仍然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员工。当然,没有经历也就谈不上什么经验。不过显然的是,一个人的工作经验与他(她)的工作经历并不成正比,或者说,工作经历并不等于工作经验。
将学历同能力画等号有失公平合理,把经历与经验画等号其实是更不合理的。学历毕竟还是通过从大学到研究生到博士一次次严格的选拔测试取得的,它至少还说明了一个人的智力水平和某种学习能力或潜能。一个人可能有过在某行业长时间的工作经历,或有过在许多家企业的工作经历,甚至是一些知名的企业,但这并不有助于说明其有怎样的能力和水平,或积累了多少有用的经验。这是因为,人力资源测评的复杂性、高难度及有效手段的缺乏,使得企业很难做到对招聘人员给予高质量的评估,存在较高的误差率。也就是说,被录用人员的相当部分将是被高估了或错估了。所以,用工作经历评判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比用学历评判更不可靠。因此,在学历已不能和能力画等号的今天,把工作经历同工作经验画等号,将更是错误和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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