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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从四方面看非典对就业的影响 |
为研究“非典”疫情对我国就业产生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劳动保障部组织了课题研究小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究。现将课题组研究报告发布,作为专家的意见,供各地和有关部门同志参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分析:从四方面看“非典”疫情对就业的影响
一、分析非典对就业的影响
当前,我国防治非典型肺炎(SARS)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但疫情的发展还存在难以意料的因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已经显露,对就业总量、结构、群体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影响,有些已经表现出来,有些要在以后才能够显露。
(一)总体判断是,“非典”疫情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大于对经济的影响,时间可能会延续更长一些。近期影响主要表现为减少就业存量,中长期影响涉及到就业的存量和增量。
客观上,今年前四个月经济发展态势较好,并处于宏观经济较稳定的时期,受“非典”直接影响较大的几个行业占GDP的比重相对较小,我国生产组织和技术结构也没有遭到破坏,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时有效,力度较大,为战胜“非典”,减少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创造了有利条件。4月底5月初,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估计认为,“非典”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大体在0.2-1.1个百分点之间;5月中下旬,国家信息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估计认为,“非典”对的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大体在0.5-2个百分点之间。中外专家主流观点,认为中国经济今年仍然能够保持在6.5—7.5%的增长率。
“非典”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大于对经济的影响。受“非典”影响大的一些行业在GDP总量中所占比重虽然不大,但均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比重较大。如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2001年产值占GDP的2.8%,但其提供了4700万个就业岗位,占全国就业存量的6.5%。
从近期看,受影响企业因为经济活动的下降或停止,直接的反应是裁减用人,影响就业存量。在“非典”爆发期间,裁减的主要对象是临时工;如果“非典”影响时间延长,企业裁减的对象可能会波及到正式职工。
从中长期看,即使“非典”能很快被控制,其对就业的影响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其原因,一是根治“非典”的疫苗从研制到生产使用需要较长时日,期间人们还不得不采取控制人员流动等相对严厉的措施来防止“非典”的扩散;二是受“非典”影响停顿的项目和投资在重新起步时,需要一段过渡时间,其中,对服务业投资的恢复可能费时更长;三是由于“非典”期间造成部分劳动者收入减少,也会减少对服务的需求。因此,“非典”对就业的影响时间会长一些,不仅影响就业存量,还会影响就业增量。
(二)从行业看,服务业当期就业岗位损失较大,对制造业就业影响可能滞后一段时间出现。
我国服务业的许多就业岗位产生于人的流动中,受“非典”影响比较大的旅游业、社会服务业、商贸业、餐饮业、客货运输业等均属于流动性行业,既服务于流动人群,本身又多由流动的劳动者来从事。由于防治“非典”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减少跨区域流动,控制交叉扩散,所以,对这些行业的就业影响也相应较大。
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4月份全国旅游总收入比去年月均水平减少278亿元,下降60%。目前,我国有600万人直接从事旅游业,其中临时工是首先被裁减的对象。按旅游业就业的乘数效应,还会有与旅游相关行业的就业受到影响。
“非典”疫情对城市社会服务业、商贸业、餐饮业、客货运输业就业也产生较大影响。如在疫情严重地区,社会服务业出现了全部停业和半停业,人员放假或返乡的现象。又如交通运输业,航空铁路可以减少班次,而城市出租车和跨省汽车客运大多属于小企业、个人承包或个体经营,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在商贸业中,一些大型零售业已开始裁减临时工,而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小型零售业有些则直接关闭。餐饮、娱乐业中个体私营的中小餐馆、娱乐场所在关闭时辞退了一大批农民工。在这些行业中,直接影响就业的当期存量。
虽然目前“非典”尚未对制造业产生明显的冲击,但当前对外经济合作的不利局面,可能造成未来制造业增长的减速,从而影响就业岗位的增长。当前,制造业企业防范“非典”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对企业经营成本、盈利水平和投资能力也有一定影响。同时,由于疫病流行尚未根除,外商推迟或取消了商务活动,在建外资项目进度放慢,利用国际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谈判及项目评估活动停顿,出口企业订单减少或延迟,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受到限制。据商务部统计,4月利用外资合同金额增幅分别比一季度下降33个和37个百分点,4月下旬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减少5%。“非典”对制造业的这些影响将滞后一段时间显现出来,对今年后期甚至明年的就业增长产生影响。
(三)从就业群体看,农民工受到影响最大;其次是下岗失业人员,表现为再就业困难、收入减少和城市贫困的增加;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我国有1亿左右农民工在城市和发达地区务工,按农业部的估计,目前已经有800万人农村劳动力回流,占农村流动就业劳动力总量的8%左右。农民工回流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是收入水平的降低。如果城市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回流农民工人数还可能会继续增加,或者滞留在城市成为无业人员,部分失去工作的民工面临生活困难。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行业集中在服务业,就业的依托主要是小企业,就业的方式以临时工、小时工等灵活方式为主。据推算,全国有1500万下岗失业人员采用灵活方式实现了再就业。而这次服务业、小企业和灵活就业受“非典”冲击较大,可能使部分已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收入减少,甚至再次失去工作。
当前,正值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今年是高校扩招后的第一届毕业生,总数达到212万人。“非典”使本不乐观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今年4月下旬以来,所有校内的招聘活动基本停止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的洽谈、面试和签约也无法进行;很多用人单位停止了今年招聘大学毕业生的计划;一些原本准备出国深造的高校毕业生,如果不能拿到签证,也可能会加入求职队伍。上述情况增加了高校毕业生找工作的难度,预计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将小于去年的65%,其中一部分人实现就业的时间也会比往年延迟。
(四)在看到对就业服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新的就业机会。
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正处于关键时期,受“非典”疫情影响,一些地区政策的执行时间会推迟。同时,政策扶持发展的服务业、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客观上受到“非典”的影响较大,其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也将增加,再就业政策实行的效果也会受到影响。今年新增800万个就业岗位和将城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的目标实现必须花更大的力气,克服更多的困难。
“非典”也对常规就业工作主要是对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造成影响。常年性、规模性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疫区受到较大的影响。
在防治“非典”的斗争中,也出现了新的机会,如对社区公共卫生、城市环境保护和医务护理的大量需求,以及对医疗器械、防治药物、医疗保险、健康保护等产品项目的急需,都产生了新的生产需求和岗位需求。网上招聘、远程培训和网上商务等也展现更大发展的空间。只要各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贯彻再就业政策力度,抓住机会开辟新的就业门路,开发新就业岗位,可以在一定程度弥补“非典”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研究相应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该以积极的姿态,采取相应的对策化解矛盾:
首先,以稳定职工队伍,保证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为目标,维护社会稳定。
要坚决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于5月14日发出《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57号),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合同的稳定,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还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谨慎实行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和改制工作,不能因此引发矛盾;二是对因受“非典”影响增加低保对象,以及对社会保障任务重、财力困难的地区,由中央和省财政给予补助,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正常支付。
其次,加大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力度,积极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完成就业工作目标。
除少数疫情严重地区外,多数地区要开展正常的再就业工作,加强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和工作的推进。争取各级财政拨出紧急专门资金,建立专项短期贷款担保,解决小企业当前流动资金困难的情况,使小企业度过难关。加快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步伐,在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利用社区开展分散、灵活的服务工作,保证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力开发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城市困难群体就业。
最后,积极探索新的就业服务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
探索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开展远程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针对疫情稳定后可能产生的就业需求反弹,通过小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事先的培训工作。尽快完善失业的统计、抽样调查、监测、预警体系,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要求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在疫情发生期间不能解雇、遣散农民工;对受“非典”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业单位的农民工,督促用人单位要确保他们就地食宿、学习和休息,并做好预防非典宣传工作;政府也要为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生活补助,积极组织他们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对疫情稳定后返回的农民工,要保证安全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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