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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凡将人事关系委托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代管的中共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中共杭州市流动人员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流动人员党委),参加组织生活。其程序如下: 1、申办组织关系转入市流动人员党委的党员,应在其人事档案到达并委托市人才中心代管后方可办理。 2、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入市流动人员党委的党员,应由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体育场路335号杭州人才市场二楼办事大厅“流动党员管理”窗口向市流动人员党委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办理转入组织关系手续。 3、凡到本省、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市流动人员党委手续的党员,可迳至杭州市流动人员党委办理转入手续。 4、办理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须填写《党员基本情况表》,以满足党员信息管理和党员管理的需要。 5、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市流动人员党委,必须服从党组织的管理,按规定缴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流动党员的人事档案从市人才中心转出,其党员组织关系应随之转出。 联系电话:0571-85164168、8516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