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数以万计的来温寻工者,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善生活状况,最低工资标准是他们的“定心丸”。
核心提示: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从9月1日起调整,市区职工最低工资为每月850元。相对于去年出台的最低月工资四档标准,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0元至100元。这是我省从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9次调整,这次调整幅度最大。
但个别用工企业发放工资存在“明升暗降”的现象,不少务工人员维权较为困难。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明确表示:该发的最低工资额一分都不能少。
近日,记者就调薪后社会反响如何、务工人员如何维护权益、企业主又是如何看待等问题进行了采访。
缓解低收入人群压力
按照规定,考虑到各地消费水平和实际支出等因素,最低工资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制定。
这次调高后我市各县(市区)最低工资分四档,标准分别为:市区(包括鹿城、龙湾、瓯海三个行政区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每月最低工资为850元;乐清、瑞安每月最低工资为750元;永嘉、平阳、苍南每月最低工资700元;洞头、文成和泰顺为每月最低工资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2元、6.4元、6.0元、5.3元四档。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适用,最低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需个人缴纳的部分。
据市城调队数据测算,今年上半年我市居民家庭用于购买食品的人均支出为3246元,比上年同期多支出122元。因此此次“调薪”,将及时缓解低收入人群面临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大多数务工者不知情
“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一直都领800元工资,包吃住,干好了老板有时会再加钱。”对于调高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利好消息,在市区新城一餐饮店从事服务行业工作的安徽籍青年小杨并不知情。
小杨告诉记者,她每天早上6时多就到餐饮店开始送早餐外卖,中午餐饮店生意最好,一直要忙到下午3时,空闲时休息片刻,然后工作到晚上9时,这样算起来一天工作时间远远超过8小时。但对即将提升的最低工资标准850元,小杨没期望老板能给,因为向老板要求加薪,有可能面临下岗的危险,何况比起在老家,现在收入算“不错”了。
“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老板如不给加薪,你会怎么办?”记者问。
“那又能怎样?为了多拿点钱而去投诉、维权,老板肯定不高兴,丢了工作划不来。”小杨无奈地说。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在一些餐饮、零售业和理发按摩等行业中,与小杨有相似想法的务工人员不在少数。不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仅接近或略高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有一些小餐馆工资还达不到这一标准。按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许多小企业与务工者往往只有口头协议。
“如果我们追讨工资而引发纠纷,还得支付维权成本,这哪里折腾得起?”小杨如是认为。
试用期内也适用
据劳动部门查获的案件分析,个别企业利用试用期大作文章,克扣工资、任意降低报酬侵害务工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有利于维护务工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
比如一名务工人员招聘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500元。三个月后,这名务工人员了解到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50元,便找到老板,请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老板认为还在试用期内,不算企业的正式职工,最低工资不适用于试用期职工,拒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认为,老板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务工人员应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低工资是法定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国家明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资处有关人员表示,为防止我市个别企业利用试用期以各种理由拒付或变相降低薪水,务工人员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对试用期满不录用也不支付或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及时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警惕薪水“明升暗降”
一些已拿到高薪的务工人员对这次调薪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收入远高于这个数,调薪与己无关。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杨世杰表示,从表面情况看,大部分企业都能达到或超过这个底线。但是,最低工资标准是要剔除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情况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我市一些私企所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已包含以上这些方面。
杨世杰举个形象的例子:如一些制造业企业记件定额过高,员工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定额,导致正常劳动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比如一名记件工一个月工资可以领到2000多元,甚至更高,但这其中可能包含了非正常工作日的劳动支出,如果加班加点中不计加班费,那么这种“高薪收入”实质上达不到正常工作日内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要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调薪不会成为企业负担
最低工资标准的再一次调高,无疑牵动了企业的敏感神经。“涨工资”给务工人员带来实惠同时,是否会成为企业新的负担?
对此,市吉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明章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并无压力。事实上,在没有调整之前,公司给予一般员工的工资已远远超过这一标准,相信这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影响不大。因为按照这一标准,只能满足务工人员的最基本生存需要,如果连这个工资也不能承担,势必难以留住员工。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舒国轩认为,国家提高最低工资,可能会使小部分处于创业阶段的小企业面临一定压力,但大家必须明确,企业要长足发展,必须以人为本,一定程度提高员工待遇。
而每隔一两年调高一次工资标准,其指导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它给众多企业发了积极信号,那就是在生产要素成本不断增加的前提下,会促使企业在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技术水平、开拓新市场上下功夫,以提升市场竞争力。
必须提高民工待遇
近年来,招工难问题日渐凸现,在这大背景下,劳动力输出地和沿海劳动力输入地城市只有在一定幅度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才能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员。从我市的主要外来劳动力输入地看,各地的最低工资水平均较前些年有所提高,如安徽520元,江西510元,湖北580元,湖南635元,重庆580元,四川580元,贵州550元,逐步接近我市。从周边的用工城市看,广东、福建等沿海同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已大幅度提升。因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已势在必行。
市职业介绍中心主任季建设认为,农民工的去向选择更大程度上是权衡自身利弊得失的结果。最低工资标准的调高,无疑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新的杠杆。
舒国轩在谈到调薪所起的作用时认为:“虽然最低工资标准再一次调高,但绝大多数企业员工工资还是远高于这个数,此次调薪,更多是起宏观调控作用,向外界发出积极信号,表明我们越来越重视民工福利待遇,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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